教育硕士学科教学(历史)招生说明
一、招生专业、领域及招生限额
我院2011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。招生类别:教育硕士专业学位。专业名称:学科教学(历史)。名额不限。
二、报考条件
教育硕士(Ed.M) 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(一般应有学位证书)的在职普通中学、小学、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,以及省、市、区、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、小学、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。
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,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。
三、报名方法及资格审查
(一)报名方法
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。
1、网上报名:考生在7月1日-14日期间登录“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”(简称“学位网”,http://www.chinadegrees.cn),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(该照片将在《报名登记表》、《资格审查表》、准考证、成绩单上使用)。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,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《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》(样表)。
2、现场确认:考生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,持规定的身份证件(境内人员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,境外人员使用港澳台身份证、华侨身份证或护照)和《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》(样表)到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现场确认点缴费、验证、确认报名信息。报名点现场打印《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》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。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,一律不得更改。
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5日至18日。
江苏省内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到扬州大学进行现场确认。
报考我校的外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考生,可根据所在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现场确认点、考试点进行现场确认、考试。
(二)关于准考证:10月15日后,考生可登录学位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。
(三)资格审查
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的《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》(以下简称“资格审查表”),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(或档案管理部门,下同),核准表中内容、填写推荐意见,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,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、相关学历以及学位证书交我校相关学院进行资格审查。如考生持境外学历、学位报考,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。
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,由我校统一在复试时进行。各学院对考生的资格审查结果负责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,我校一律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,责任由考生自负。
四、考试科目、时间及地点
教育硕士考试科目
政治理论、英语、教育学、心理学、专业基础课,共计5门。其中,英语、教育学、心理学由学位中心统一命题,全国联考。专业基础课考试由我校自行命题,全国联考。
学科教学(历史)参考书目:《中学历史教学法》(第三版)于友西主编,高等教育出版社,2009年
政治理论由我校自行命题,考试安排在复试中进行
考试时间和地点:见准考证
六、培养方式、学习年限与论文要求
1.培养方式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,采用“进校不离岗”的方式进行培养,一律不转档案、户口、组织关系,在学期间仍为原单位的在职人员,其工资福利待遇仍由原单位解决。对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者实行导师负责制,并组织导师指导组进行集体指导。考生入学后按照专业学位的培养方案要求,以在职不脱产的方式学习研究生课程。
2.学习年限 从入学到获得学位一般为3年,实行学分制,根据具体情况可适当延长(但不超过5年)。其中,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。
3.论文要求 学位论文必须紧密结合生产实际。针对工作实践中的技术服务、技术监督、业务管理等方面的重要问题或具有理论意义的问题进行研究。可以是研究论文,也可以是较高水平的调查报告、技术服务研究(总结)报告等。论文选题应具有先进性、创新性、实用性、一定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,能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、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。
七、学位授予
理论课程学习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要求,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可按有关规定授予国家认可的硕士学位。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。
八、收费标准
教育硕士学科教学(历史)培养费:6000元/年.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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