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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科生教育

社会工作专业培养方案(2010版)

社会工作专业培养方案

一、业务培养目标:本专业培养具有基本的社会工作理论和知识、较熟练的社会工作能力和社会调查研究技能,能在社区、街道、民政、劳动、社会保障和卫生部门,及工会、青少年、妇女等社会组织及其他社会福利、服务与公益团体等机构从事社区发展与管理、社会行政管理、社会服务、社会保障、社会政策研究、评估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。

二、培养规格与要求: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社会工作专业的基本知识,在社会学理论、社会工作方法、技能等方面接受系统的教育和训练,具有从事社会工作的基本能力,并能适应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对相关人才的需求。

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:

1.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有关社会学的基本理论;

2.掌握社会工作专业的基本理论、基础知识与业务技能;

3.熟悉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知识;

4.熟练掌握一门外语;

5.了解国内外(特别是国外)社会工作专业的历史与现状,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。

三、主干学科:社会学

四、主要课程(学位课程):社会学概论、社会工作概论、个案工作、小组工作、社区工作、社会调查方法、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、社会工作行政、社会心理学、组织社会学、人口社会学、青少年社会工作、老年社会工作、社会统计学、社会环境保护。

五、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:包括军事训练、暑期实践教学、专业实践、毕业实习、毕业论文等。

六、学制:四年

七、授予学位:法学学士

八、课程结构:

通修课43学分

学科基础课46学分

专业核心课11学分

专业选修课32学分

公共选修课6学分

实践课程23学分

总学分161学分,其中理论课总学分131学分,占总学分84%,实验(践)课程25学分,占总学分16%,选修课比例36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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