哲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
一、业务培养目标:本专业培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培养具有一定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素养和系统的专业基础知识,有进一步培养潜质和有创新精神、较强适应能力的高水平和高素质的哲学专门人才;培养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、专业素质、人文素质、心理素质以及较高的理论思维能力的复合型高级人才;培养具有一定的实际应用能力的能在党政机关、新闻出版、教育宣传以及企事业等单位从事行政管理、理论宣传、教学科研及出版编辑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。
二、培养规格与要求: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与历史,以及社会科学、自然科学和思维科学的基础知识,受到中西方哲学的基本理论和发展线索的系统教育,以及创造性思维的培养和业务能力的训练。具体说,毕业生应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、能力和素质:
1、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热爱党、热爱社会主义,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,为人民服务;同时具备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以及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,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。
2、比较系统地掌握马克思主义哲学、中国哲学和西方哲学的理论和历史。
3、具有一定的社会科学、人文科学、自然科学、思维科学的相关知识。
4、掌握哲学学科的基本研究方法、治学方法和相应的社会调查方法。
5、了解国内外哲学界最重要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,了解国内外最重大的实践问题和发展动态,并具有分析和解决社会现实问题的初步能力。
三、主干学科:哲学
四、主要课程(学位课程):哲学通论、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、马克思主义哲学史、中国哲学史、西方哲学史、现代西方哲学、科学技术哲学、伦理学、宗教学、逻辑学、美学、心理学、现代中国哲学、中外哲学原著导读、马克思主义哲学原著导读等。
五、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: 军事训练、社会实践、毕业实习、毕业论文、学术论文写作等。
六、主要专业实验: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、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系概论、计算机语言程序设计等。
七、学制:四年
八、授予学位:哲学学士
九、课程结构:
通修课37.5学分
学科基础课46学分
专业核心课10学分
专业选修课42学分
公共选修课6学分
实践课程24学分
总学分165.5学分,其中理论课总学分141学分,占总学分85.2%,实验(践)课程24.5学分,占总学分15.4%,选修课比例34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