党风廉政
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网络
院党委书记刘鹏展同志的责任对象为:茅卫东、陆和健、薛平、张进、徐俊祥;
院长吴善中同志的责任对象为:刘建臻、居再宏、贺春燕、曹金华、罗瑛、崔剑;
院党委副书记茅卫东同志的责任对象为:肖薇、印月、张友群;
副院长刘建臻同志的责任对象为:刘正荣、孙军、徐品坚、于海燕、于俊青;
副院长居再宏同志的责任对象为:殷定泉、何晓燕。
(2014年11月5日调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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